編者按

為什麼總為小事鬧心?王陽明和大舜早已給出答案:問題不在別人,在「我」。真正的德行,不在於固執己見,而在於放下自我,並把善功歸於他人。《傳習錄》原文:「先生嘆曰:『世間知學的人,只有這些病痛打不破,就不是善與人同。』崇一曰:『這病痛只是個好高,不能忘己爾。』」

—— 本文整理自《張慶祥講傳習錄》第 189 集。

壹、什麼是善與人同?

陽明先生說,世間這些求學問的人,若是只有一些毛病改不掉,僅僅只是一丁點的毛病改不掉,就不是善與人同。

什麼是善與人同呢?

在《孟子·公孫丑》章裡有一段文章:「孟子曰:大舜有大焉,善與人同。」

孟子說,舜有一個特別的才華、特別的德行,大大的超過一般的人,就是善與人同。

什麼叫善與人同呢?

捨己從人,樂取於人以為善。

比如說,我們很多人一起出意見,我有我的意見,他有他的意見。現在的人就會堅持己見。但是,大舜不一樣,大舜是反過來的,捨己從人。就是我的意見放下,別人的意見提出來,他敢提出來,起碼也有三分、五分的美了。

他如果提得還不是很美,那麼舜會怎麼做呢?會誘導他,誘導到這個完美的計劃,要從對方的嘴裡講出來,或者是大舜再提供一些意見給他,讓他重複一遍,這就是他提的。

樂取於人以為善,樂於把這個善透過別人提出來,然後我們來實踐它,最後把功勞歸給那個人。所以說,取諸人以為善,是與人為善也,取別人好的意見來為善。

你一定很納悶,萬一別人沒有好的意見呢?如果你願意把好意見給他,讓他重複一遍,就是他所提的好意見了。這叫做與人為善,就是帶著人一起做善,並且把善都歸給他。

貳、善與人同,無我的氣度

這個是要一個怎麼樣的人才做得到呢?一定是一個氣量非常大的人,真正無我的人,真正是內心就是有著他人,關心別人才做得到。

你想想看,我們一般的人,如果提了一個意見,結果別人把我們的意見拿去做了,做得很好。我們會怎麼說?「那都是我的意見!」

舜完全相反,他才大得人心。舜會告訴人家:對,就是他提的意見,只不過我們拿他的意見來實施,果真是這麼的好,結果是這麼的好。

所以每一個人都深受感動,這明明是舜的意見。你說出來,我重複了一遍,你就說是我的意見,試圖把功勞全部歸給我。所以每個人對於舜的領導,是百般的臣服。

這一段的意思就是說,只要一個人有一些毛病還存在,打不破還改不掉,那就不是真正的無我了。

參、病痛根源:好高與忘己

崇一曰:「這病痛只是個好高,不能忘己爾。」

前面其實並沒有講什麼病痛(毛病),王陽明說,只要有一點點的毛病沒改掉,就不是大舜的善與人同。他並沒有把毛病講出來,意思是任何的毛病。

陽明先生的高徒歐陽崇一,做到禮部的尚書,這個官位可不小,也是個進士。他就補充王陽明的意思,因為(王陽明)旁邊的學生不一定聽得懂意思。這些毛病,只要有一丁點毛病沒改掉,就不是善與人同。到底是什麼毛病呢?大家聽不懂。

歐陽崇一在陽明先生的身旁,就相當於顏回、子貢,子張這一類的人。他就提出補充:「這病痛只是個好高,不能忘己爾」。

所有的病痛、毛病,其實之所以有這些執著毛病,都是因為一個好高的心,不能忘記自己的得失榮辱所致。

一個無我的人,就是忘掉自己的得失榮辱,就能夠一心一意的去為人。

只要有一丁點的執著還在。什麼叫執著?就是因為有我,我們的執著都是我。

比如說:

我們很在乎別人對我們的看法,做個事情,老是想到別人對你的看法,很希望博得認同,那不是因為這個主軸就是你。

如果沒有你的得失榮辱,你為什麼要去在乎別人對你的看法呢?一在乎別人對你的看法,就要去虛偽地表演,表演到讓別人可以認同你,那不就作為一個虛偽的人的嗎?

一個無我的人,就是看事情對還是錯、看怎麼做對大體、對大家有幫助,他就會往那個方向去做,所以叫做無我。

也就是說,所有的病痛、所有的毛病,它都是結合在一個焦點上,就是我。如果沒有我,那些毛病其實都不見了。

所以歐陽崇一做這樣的一個補充、畫龍點睛,師徒兩個人一唱一和,就把修行最主要的「我」這個字,這個根本處、病痛處,所有無明所集結的這個地方,就是一個「我」字,把它給點出來。

雖然這一章節對話,只有師徒兩人兩句往來,實際上已經點出了一個修行中的非常要害的地方,各位不要輕易地讀過。

所有的毛病,都是因為有一個「我」。不相信的話,從此時此刻開始,你慢慢檢驗,檢驗你的脾氣毛病出來的時候,你看看它是不是因為有一個「我」存在。

如果無我,就會像大舜一樣:大舜有大焉,善與人同。把善都歸給別人,無所謂,因為沒有我了。眼中只有別人的得失,這個事情、這個世界怎麼更好,而不是只有我怎麼更好。

各位你看,貪官污吏,他也許做了很多事業,也許刺激了經濟的成長,都做了,但是他就貪污,貪污為什麼呢?因為這是一個我。

想到我以後怎麼能夠有很好的生活,有很多的享受,我怎麼變成很有錢、很有財富,讓別人看得起,等等等等。這些都是因為先樹立一個有我,不然也就不至於此了。

所以,所有的毛病都是因為一個「我」字,叫做我執了。

(2026 年 1 月 15 日整理自微信公眾號「黃庭書院」)